查看:5047作者:天下杂谈 2021-02-07 16:57
长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跨区域处置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通告
近期,我县范围内频繁出现将县域外建筑垃圾运至我县境内非法处置事件,对我县人居环境、城市管理等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甚至可能存在不可逆的污染风险。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域范围内严厉打击跨区域运输、倾倒、回填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我县县域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运输、倾倒、回填、消纳、利用等违法处置县域外建筑垃圾的活动。
二、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并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对违法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教唆、主动联络他人将县域外建筑垃圾在我县范围内违法处置,或者实施提供消纳场所,帮助联络、带路等行为,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提供便利和帮助的单位和个人,是共同违法行为人,将一并查处。对参与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或者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工程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及其他涉案人员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对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或实施扰乱公共秩序、殴打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正在实施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长兴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投案,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六、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七、接收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572-6668110;长兴县公安局, 110。
(2)信件举报。收件人: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三中队;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中街27号,邮编:313100。
(3)来人举报。直接到长兴县公安局、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
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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